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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法院出台《意见》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
2017年08月01日 09:10 来源:山西日报 作者:闫书敏 字号

内容摘要:7月3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结合司法工作实际,省法院经过全面梳理我省各界在产权司法保护方面广泛关注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意见》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原则、司法政策和机制建设三个方面,用二十个条文,对全省法院进一步加强依法保护产权工作以及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提出具体要求。

关键词:山西省;法院;产权司法保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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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法院出台《意见》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

 

  山西日报讯(记者 闫书敏)7月3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结合司法工作实际,省法院经过全面梳理我省各界在产权司法保护方面广泛关注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原则、司法政策和机制建设三个方面,用二十个条文,对全省法院进一步加强依法保护产权工作以及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提出具体要求。

  其中,针对社会最为关切的问题,《意见》提出了十三项司法政策。一是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二是准确认定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三是对于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不规范所引发的问题,要以历史和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四是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五是严格规范涉案财产的处置,依法维护涉案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六是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协议案件,促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七是依法公正审理财产征收征用案件,维护被征收征用者的合法权益。八是依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九是在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要严格执行“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本政策。十是对产权申诉案件,要加强审级监督。十一是依法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申诉案件,坚决落实有错必纠的要求。十二是在产权案件再审过程中,规范适用再审审理程序。十三是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切实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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