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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将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整治洞庭湖农业生态
2017年12月05日 16:40 来源:新华网 作者:周勉 字号

内容摘要:记者从12月5日在益阳市召开的洞庭湖农业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推进会上了解到,从2018年开始,湖南省将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整治洞庭湖区农业生态。

关键词:行动计划;农业生态;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洞庭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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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长沙12月5日电(记者周勉)记者从12月5日在益阳市召开的洞庭湖农业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推进会上了解到,从2018年开始,湖南省将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整治洞庭湖区农业生态。

  “三年行动计划”主要涉及畜禽水产养殖、农作物药肥施用和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等方面。湖南省还向常德、岳阳、益阳和长沙等环湖地区落实了问题和责任清单。

  湖南省农委副主任兰定国介绍,到2020年底,洞庭湖区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50%,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其中,年出栏生猪5000头以上的大型规模养殖场达到100%。并在洞庭湖区建成全面覆盖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同时,全面禁止天然水域投肥养殖,完成洞庭湖区70万亩精养池塘升级改造,实现池塘健康养殖,渔业用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种植业方面,到2020年底,洞庭湖区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将达到95%,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氮肥利用率提高40%以上。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化学农药使用总量减少12%以上。探索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回收机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农膜回收率达到80%。

  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方面,将全面实施洞庭湖区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依法打击非法捕捞作业,清理和销毁非法渔具,严肃查处电、毒、炸鱼以及乱扔乱弃病死畜禽等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此外,将对通过东洞庭湖江豚自然保护区的船舶实行限速、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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