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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去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超三千万元 食品类消费者投诉最多
2018年01月11日 15:41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王睿 字号

内容摘要:天津日报讯(记者王睿)2017年,滨海新区创新维权举措,全方位、多角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化,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截至2017年底,新区市场监管局及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共受理咨询、投诉、举报24671件,同比上升33.3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13.54万元。在投诉、举报热点中,食品、餐饮住宿服务和服装鞋帽、文化娱乐体育消费争议同比增幅较大,其中食品类投诉居首,同比增幅144.83%。食品问题集中在过期、变质或有异物据了解,滨海新区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点与往年基本一致,依然集中在食品、交通工具、餐饮住宿服务、通讯产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等。

关键词:投诉;经营者;餐饮;变质;消费者权益;服装鞋帽;合法权益;经济损失;合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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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日报讯(记者 王睿)2017年,滨海新区创新维权举措,全方位、多角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化,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截至2017年底,新区市场监管局及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共受理咨询、投诉、举报24671件,同比上升33.3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13.54万元。在投诉、举报热点中,食品、餐饮住宿服务和服装鞋帽、文化娱乐体育消费争议同比增幅较大,其中食品类投诉居首,同比增幅144.83%。

  商品质量问题位居投诉榜首

  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来看,商品质量问题位居榜首,问题涉及商家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行为,以及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含异物等不合格产品等;无照无证涉及餐馆、小超市、美容美发店、汽车修理、娱乐场所等无照无证经营或者超范围经营的行为。广告方面主要涉及商家利用网络、电视及宣传彩页等媒介发布虚假信息、夸大产品功效或者使用绝对用语等违反《广告法》的行为;合同问题主要为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合同义务、利用合同欺骗消费者等行为;商标侵权涉及烟酒、饮料、食品、通讯产品、服装鞋帽等产品经营者假冒他人商标、冒用驰名商标等问题;不正当竞争及限制竞争包括经营者虚假宣传,搭售及附加不合理条件,限定购买商品,不正当有奖销售等行为。

  食品问题集中在过期、变质或有异物

  据了解,滨海新区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点与往年基本一致,依然集中在食品、交通工具、餐饮住宿服务、通讯产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等。

  其中,食品问题集中在食品过期、变质或有异物,商家掺杂掺假,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为“三无”产品,食品包装标签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此外,商家对食品的功效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也引起较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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