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学术视角 >> 学术新闻
马航宣布客机失踪 专家:宣布失踪不意味着不再搜寻
2014年05月03日 09:52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白天亮 字号

内容摘要:马来西亚最新通报称马航MH370航班处于失踪状态,而此前一直被称失联。

关键词:失踪;公约;国际民航;中国民航局;航空器

作者简介:

  人民日报北京5月2日电 (记者白天亮)马来西亚最新通报称马航MH370航班处于失踪状态,而此前一直被称失联。对此,中国民航局特聘专家、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总飞行师刘清贵作出相关解析。

  首先,什么情况下可以定义为失踪?刘清贵介绍,根据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对航空器失踪的解释为“在官方搜寻工作已结束仍不能找到残骸时,即认为航空器失踪。”

  其次,宣布失踪是否代表不再搜寻?“不是这样的。”刘清贵表示。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2、附件13以及《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相关条款,均未对搜寻时限做出具体的要求。相关方通常还会进行搜寻,若出现新线索,仍可能展开较大规模的搜寻。

  定义为失踪,通常意味着赔偿工作的展开。据了解,目前处理国际航空运输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案件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是《蒙特利尔公约》,该公约确定了航空运输事故损害赔偿的“双梯度”责任制度。同时,刘清贵指出,由于《蒙特利尔公约》不具强制性,因此各国根据自己的情况,在对公约的具体执行上有所不同。考虑到MH370事件的复杂性,现在很难判断乘客家属会得到什么样的赔偿,首先要看马方会拿出一个什么样的方案。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刘宇)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