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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法拟更名为反间谍法 突出反间谍工作特点
2014年08月26日 07:02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毛磊 彭波 字号

内容摘要:此外,草案对现行国家安全法中与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1993年之后新修订、制定的法律有关表述不一致的部分,也作了相应的文字修改。——考虑到反间谍工作的顺利开展除了依靠国家安全机关履行职责外,还需要多部门的协作配合,草案在明确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主管机关的基础上,规定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依法做好有关工作。——为了与刑法等有关法律衔接并有利于今后反间谍工作的开展,草案在现行国家安全法的基础上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外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关键词:反间谍;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机关;间谍工作;草案;查封;法律;修订;强制措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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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安全法拟更名为反间谍法

  修法重点:明确公安、保密等机关的协作配合;部分强制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境外组织实施各种间谍行为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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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点  进一步

  本次修法大部分内容都是对现行条文在文字和细节上的微调,但草案第五条对原法的改动相对较大。在现行国家安全法第四条的基础上,该条将原文列举的五种具体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删去,而采用间谍行为的笼统定义。据介绍,这一修改是为了与刑法等有关法律衔接并有利于今后反间谍工作的开展。此外,草案对现行国家安全法中与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1993年之后新修订、制定的法律有关表述不一致的部分,也作了相应的文字修改。

  8月25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安全部部长耿惠昌在作关于修订国家安全法的说明时指出,为了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反间谍工作,国家安全部以现行国家安全法为基础,认真总结反间谍工作实践经验,起草了修订草案,将国家安全法名称修改为反间谍法。

  据了解,现行国家安全法是1993年公布施行的。

  耿惠昌表示,修订现行国家安全法的总体考虑是,以现行国家安全法的内容为基础,突出反间谍工作特点;总结反间谍工作的经验,将实践检验有效且反间谍工作确需的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注意与正在起草的法律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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