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三中全会《决定》”)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四中全会《决定》”),在精神和内容方面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二、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深化改革三中全会《决定》和四中全会《决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总体框架中都处于关键位置,发挥重要作用,二者紧密相联,互相支撑。正是因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保障作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自党的十八大以来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强调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
关键词:深化改革;依法治国;小康;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部署;习近平同志;建成;改革开放;治国理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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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三中全会《决定》”)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四中全会《决定》”),在精神和内容方面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两个《决定》一破一立,形成了立破并举的姊妹篇。研究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两个《决定》的内在关联性,对于从整体上贯彻落实两次全会的主要精神,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总体思路,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两个《决定》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在时间轴上的顺序展开
三中全会《决定》和四中全会《决定》开宗明义,都指出本《决定》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战略部署而作出的。这就明确揭示了两个《决定》与党的十八大之间共同的源流关系。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总体战略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在时间轴上的顺序展开。
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提出了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确定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对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总体战略部署,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关于深化改革,党的十八大报告从五个方面对其具体内容进行了部署。报告指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完善开放型经济体系,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基本建立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形成有利于创新创造的文化发展环境。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网络,建立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关于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大报告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对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党的十八大报告作出的总体战略部署,特别是关于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具体部署,对于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必须科学谋划布局,全面贯彻落实。
党的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即着手考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议题。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强调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认为要完成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战略目标和工作部署,必须抓紧推进全面改革。2013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经过深入思考和研究、广泛听取党内外各方面意见,决定十八届三中全会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问题并作出决定。同年4月2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问题征求意见的通知》。各地区各部门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点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问题,顺应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愿望,抓住了全社会最关心的问题,普遍表示赞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又着手研究和考虑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议题。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实现这个奋斗目标,落实这个顶层设计,需要从法治上提供可靠保障。基于这样的考虑,2014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十八届四中全会重点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并作出决定。同年1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征求意见的通知》。从各方面反馈的意见看,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并作出决定,意义重大而深远,符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和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期盼。
由此可见,三中全会《决定》和四中全会《决定》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为实现党的十八大描绘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进行的战略布局,两者共同服务于落实十八大作出的总体部署,是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在时间轴上的顺序展开,因而两个《决定》之间具有内在的逻辑关系,必须一体学习领会,并一以贯之地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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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

